“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纠纷案

百科1年前 (2023)更新 Worth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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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洪某某发表在网上的《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及某刊物上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应。“狼牙山五壮士”中英雄的后人认为,案涉文章以历史细节考据、学术研究为幌子,以细节否定英雄,企图达到抹黑“狼牙山五壮士”英雄形象和名誉的目的,据此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作者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狼牙山五壮士”英勇抗敌的基本事实和舍生取义的伟大精神,赢得了全国人民高度认同和广泛赞扬,是五壮士获得“狼牙山五壮士”崇高名誉和荣誉的基础。案涉文章对“狼牙山五壮士”在战斗中所表现出的英勇抗敌的事迹和舍生取义的精神这一基本事实,自始至终未作出正面评价。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多处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测质疑乃至评价,引导读者对“狼牙山五壮士”这一英雄人物群体的英勇抗敌事迹和舍生取义精神产生质疑,从而否定基本事实的真实性,进而降低他们的英勇形象和精神价值。被告的行为方式符合以贬损、丑化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和荣誉权益的特征。学术自由言论自由以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前提。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此案是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倡导依法保护英雄人物的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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